2026-09-01
男子钓鱼触电身亡,家属起诉多方索赔百万,法院判决结果揭晓
男子张某在未获得鱼塘运营方许可的情况下前往钓鱼。换位置时,他的鱼竿意外触碰了高压电线,导致其当场死亡。此后,张某的家属将供电公司、使用该线路的养猪场及其经营者、医院以及保险公司等多方告上法庭,索赔金额超过105万元。近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并公布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张某在此次事件中承担80%的主要责任,供电公司则承担剩余20%的责任,需赔偿21.8万元。然而,供电公司对此判决提出上诉,最终二审法院重新判决,决定由养猪场和经营者共同承担15%的责任,赔偿15.8万元,而供电公司则需承担5%的责任,赔偿5.2万元。
事件回顾:2025年10月19日上午,张某与朋友黎某约定到某鱼塘钓鱼,该鱼塘是由一处废弃的砖厂转变而来的。在未征得塘主同意的情况下,张某在换位置时不慎让鱼竿碰到高压电线,随即倒地失去意识。朋友黎某紧急将其送至医院,但经过抢救无效,于2025年10月18日确认死亡。警方通过法医和技术勘查,认定张某系意外触电死亡。
事故发生地点周围设置了高压危险警示标志,且该地区的高压线为10kV架空线路。根据警方拍摄的证据,事故发生地高压线的垂直距离地面为5.3米,低于《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所要求的5.5米标准。庭审中各方证据确认,张某手握鱼竿的部分与触电位置存在明显烧毁痕迹,距离为3.4米。
原高压线路最初由砖厂使用,直至2017年停止运营后被改造成鱼塘。2018年,电力变压器的使用权转让给养猪场经营者。养猪场与供电公司之间署有高压供用电合同,明确了产权分界点和运维责任。某医院则为自己投保了医疗责任险。
在诉讼过程中,供电公司和养猪场经营者曾声称张某的死亡可能与医院的医疗失误有关,但张某家属拒绝进行了医学鉴定。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预见到在高压电线附近钓鱼的危险性。在有明确警示标志的情况下,仍未保持安全距离,构成重大过失,因此承担了80%的责任。供电公司由于未检修合规的高压线路,也需承担2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令其支付218,095.58元。
在一审判决后,供电公司不满上诉。二审法院判定,养猪场和其经营者应承担电力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并指出供电公司对不合规的高压线路的验收存在过错,因此无法完全免责。经过重新审议,最终确认张某的损失为1,056,657.92元,判定养猪场和其经营者赔偿15%即158,498.69元,供电公司承担5%即52,832.9元的赔偿责任。